第40章 act.40番外

寒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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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40番外·金丝笼

    【注意·本章埃里克视角】

    埃里克像是一个小影子活在马戏团里,每天分到丁点食物汤水,却跟吹气似的长大起来,手长脚长,只是瘦骨嶙峋,穿一件褴褛破旧的棕色衣服,蜷缩在角落,悄无声息的,仿佛一只竹节虫。

    他记不得父母是谁,也有说他生母是个吉普赛女郎,放荡无耻。埃里克被当做猫狗可有可无地养着,给大人跑腿干活,练出一身力气,谁如果不开心就拿他出气,他终年到头身上总少不了伤口,好了伤,伤了好,反反复复,可一直没有死。最糟的一次被推倒在火堆,半边脸烧起来,眼睛好险没瞎,只这回伤的格外严重,差点就死了。然后不只是谁的主意,老板决定利用他最后的价值,说他不是人是小怪物小杂种。

    再后来,他想起那个畸形人马戏团,觉得那里就像一个脓包,而他也是这脓包发展出来的腐烂,长相丑陋,口齿不伶俐。或许长大以后也会像一只老鼠生活在臭水沟里一样胡乱活着,或许根本长不大。

    但埃里克并不甘心,即便是这样,他也想要活下去,无论是用什么方法,无论他人是死是活。这原本就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埃里克记得那一天,他刚从感染引起的发烧中恢复,奄奄一息,并没什么精神,迷迷糊糊半陷在睡梦中,可常年的警惕叫他在有人靠近时立即醒了过来,原本以为会看到大下巴的马戏团老板,他睁开眼,眼睛被倏忽的明亮光线刺得有那么一瞬间只有一片蒙蒙的白色,然后金发的小女孩银入他的眼睛。

    “我叫玛琪。”那和气的微笑让他毕生也无法再忘记。

    后来道林还不好意思的同他说,“我也没说什么不得了的话,你怎么就放在心上了呢。”

    道林自己不在意,埃里克却一直记得,从没有人用那样尊重的平和的眼神和他说话,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怜悯。

    可那时也只是记着……埃里克想,小玛琪是云端的清露,而自己是沼泽的淤泥,只是因缘际会萍水相逢,即便知道再见之期何其渺茫,埃里克仍然暗自强记下这附近的路和建筑,决心将来要找回来。

    埃里克很聪明,他也知道自己聪明,并且善用自己的聪明。譬如他曾见过一个绞刑师表演,单单是在旁边看了几次,就瞧出了其中的技巧,并且学会,最后实施在了看守欺侮自己的驯兽人身上。非常成功。

    他是一直计划着要逃脱着腌臜地方的,可并不能鲁莽行动,他得找好适合的机会,找到离开的路线,攒下一部分食物,确保不会被抓回去,也确保在逃出去的起初不会饿死在街头。

    似乎在遇见玛琪以后他的运气就好了起来,接连遇见好心人,有施舍他面包的围巾先生,还有被他盗窃了食物也没生气、反倒怜惜他音乐天赋教他音乐的肖邦老师,还有虽有点怪癖可善良正直博学广记的迪昂老师。

    他也没有停歇下来休息,而是不停的学习学习再学习,他学音乐谱曲,学腹语,会制作各种机关暗器,还有一手过得去的易容术,也涉猎建筑技术,由善密室和镜子机关。学一切可以学的,技多不压身,总会派上用场的,只有不停的增强实力才能叫他睡的更安慰一些。

    一年年过去,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未开化的小野兽,勉强也可算作个人样,有了各种生存的能力作筹码傍身。

    可当坐卧在黑暗中,他却越来越频繁的想起小玛琪,心头也愈热起来,觉得自己现在其实也不是没有资格出现在玛琪面前了。

    埃里克觉得小玛琪就像是支撑起他灵魂的柱子,有了这根柱子,他才慢慢地筑造起一室宫殿,而玛琪在最中心,他心口最柔软干净的地方。

    所以,在他找到玛琪的家乡,听说“玛琪”死去的时候,刹那间宫殿轰然坍塌,刹不住冲动,当场活活将那出言不逊的老头给打死。

    没了玛琪,他该如何是好呢?埃里克不知道,他像是被抽走灵魂,浑浑噩噩好一段时间,直到迪昂对他说:“你们不是还有一个约定吗?我记得的,说是要成为一个音乐家,就算女孩已经不在了,你如果完成的话,说不定能安慰她的在天之灵。”

    埃里克便振作起来,一首接一首地写出曲子来,又创作出以玛琪为原型的歌剧。然而,纵使他而今是名声赫赫的魅影先生,纵使那么多人喜爱他的作品,又有什么意思呢,玛琪并听不到了。

    肖邦先生曾弹奏一首给爱人写的歌,对他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写首歌给她吧。”

    埃里克深以为然,只是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想,或许他该去英国,找到玛琪的墓地,做一个守墓人,给她清扫墓碑的尘埃,栽一棵树,筑一片荫凉。

    只还没行动,道林就突然冒了出来,毫无预兆,虽然他已经长大了许多,虽然他与以前大不相同,不是穿裙子的女孩,而是西装革履戴帽挺拔的小少年,但埃里克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埃里克找机会不经意地问了凡尔纳:“那天和你说话的金发少年是谁?”

    凡尔纳没太在意地随口回答:“哪个?”

    “长得特别好看那个。”埃里克说。

    凡尔纳立即联想到道林身上,“你指的大概是那个英国人吧,是个勋爵,叫做道林·格雷。是歌剧院的客人,预定了几天后演出的观看座位。”

    道林·格雷,道林·格雷。

    道林,道林,道林。

    埃里克在唇齿间反复咀嚼这个名字,名字是陌生的,人却是熟悉的,再想起惊鸿一瞥的小美人的身影,那是极致的美学,仿佛天神满怀偏爱用蔚蓝的海水、莹白的珍珠、鲜嫩的玫瑰和粲然的黄金细细打造出来的美丽。

    埃里克不再畏怯。

    他是不择手段活下来的,也会继续不择手段活下去,人生在世区区几时载上百年,犹豫不过浪费生命,想要什么就伸手去拿,得不到就想办法得到。

    埃里克想到以前自己曾见过一只翠色的雀鸟,小巧可爱,身上还有珍珠似的斑纹,他可真喜欢,想将那小鸟抓住,他定会待那小鸟很好的,会给它编一个漂亮的笼子。

    而现在,他已经小有资本,置办一个金丝笼也不成问题了。

    那么,接下来,该怎样将小美人哄骗进他的笼子里呢?

    埃里克费尽脑筋。

    先找个机会接近,埃里克想,先试试音乐吧,“玛琪”是说过喜欢音乐的。

    不过埃里克也没想到会这般顺利。

    只是弹了一会儿曲子,小少年就自己两眼放光的追逐了上来,仿似一只发现胖松果的小松鼠,高兴地尾巴都竖起来,迫不及待。

    埃里克其实当时都觉得有点茫然,这勾搭的也太轻松了,他想了各种招,还没有使出来,居然就已经成功了。又想了想,觉得和当年何其相似,他本来还设想过“玛琪”会变作如何的性格,说不定会有点傲慢不待见自己,可是没有。

    就像他们的邂逅一样,道林充满善意的向往的微笑着对他说:“你好,我是道林,道林·格雷,我可以认识你吗?”

    他心底的喜悦已然炸开,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只矜持地冷静地说,“可以。我是……埃里克。”

    埃里克想和他说说话,他有很多疑问。

    比如你当年为什么要对我说个假名?

    比如你怎么会来到巴黎?

    比如你这些年过得怎样?

    可实际上却缄口不言,后来道林是这么形容的,“你一句话也不说,绷着脸,特别吓人,可吓坏我了。”

    “那你怎么还敢和我说话?”埃里克问。

    “没办法啊,你弹琴实在是太好听了啊!”又说,“你说话声音也好听,我总忍不住想再多听几句,就算是害怕,也想要搭话让你多说几句。”

    埃里克难免有几分得意。

    道林回过味来,不乐意了,“如果你那时掀下面具,我一定会被丑的落跑的。”

    埃里克懒得和道林拌嘴,道林就是嘴巴讨点好处,不知道的人会觉得他刻薄,但埃里克不介意,他原本是黑暗和仇怨捏成的粗陋泥偶,是道林给他注入了喜怒哀乐嬉笑怒骂,好的坏的,道林都愿意和他说,真就像了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雀鸟,而他也能畅快和道林说任何事,好似道林本就是他身上的一块肉。

    那时他偷窥尾随了道林好一阵子,趁他睡觉潜入他的房间,在床头就着月光看他。

    道林睡的酣熟,一只手垂在床沿,白皙纤细,他想起曾见过的一盆兰叶,翠底白边的细长叶片优美地伸展开来。

    埃里克亲吻他薄红的指尖,叹气似的说,“我是如此想念你。”

    道林睫毛微颤,埃里克想,说不定这句话会传进他的梦中。

    不过埃里克大致是知道该用什么方法让小美人上钩了。

    撒点艺术之美作谷粟,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傻瓜就会一头栽进他的金丝笼了。

    这只鸟这样可爱,每一片羽翼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被禁锢起来多么可惜。埃里克嗤笑自己,但就算可惜他也不会放手,必定要将道林囚禁上一辈子,磨光他的光辉也在所不惜。

    却没想到这鸟儿啾啾叫着,围着他拍打翅膀,将自由的光辉也洒落他一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