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四子云昭

心妖濯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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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是杜王妃忌日,云轩告假不朝。吩咐云朗带云昭过来考校这几日的功课,最主要的自然是考校杜家家规。

    云昭站在堂上,虽然有些紧张,毕竟不是笨孩子,逐一背诵,八十则家训并没有一丝错漏。

    “背会了,就记在心底,身体力行。”云轩吩咐道。

    “是。”昭儿乖乖地应。

    云轩吩咐昭儿坐了,才问云朗道:“千家的事情办得如何?”

    “已经办妥了。”云朗回禀道。

    千家的男丁不多,除了当家的大公子千锦外,还有已归隐的千老爷子千晓生及一位游手好闲的千家二爷千木。

    千木正是千家的弱点。千木是出了名的败家子,游手好闲,嗜赌如命。

    千家虽然门风严谨,但是千老爷子对这个儿子却是极度地纵容。千锦对这个嫡亲的二叔更是无原则地忍让包庇。

    因为若是没有千木,就没有如今的千锦了。

    当年千锦的父母带着只有六岁的千锦外出,遇到劫匪,千锦的父母当场被杀。

    随兄嫂同行的千木抱着千锦,被劫匪们砍了十几刀,他依旧是抱紧千锦不肯撒手,直到获救之时,浑身是血的千木才昏死了过去。

    千锦和千木被路人所救后,千木竟然也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只是因为惊吓和伤势过重,患上了不举之症。

    千家四处求医问药,始终无法治好千木的隐疾。千木的性情慢慢地变得喜怒无常而且暴躁,又染上了赌瘾,无法自拔。

    千家是大富之家,稍有行差踏错,怕就是毁家之祸。有千木这样的人在,本就是极大地祸患。

    千老爷子也曾狠下心来,对千木重惩,甚至断了他的右手,可是千木依旧无法戒掉赌瘾。

    千老爷子对这个惟一的儿子到底是不忍痛下杀手,只能由他去了。而千锦对这个二叔,始终有一份愧疚和感恩之心,他又是晚辈,对千木的行为就更是听之任之了。

    所以要引千家入瓮,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千木入手。

    云朗手下有的是能人异士,天下第一赌王也在其中。

    “千木输红了眼,把千家祖宅的地契也偷了出来。”云朗微摇头,也有些鄙夷:“将地契也输了之后,他在家中醉酒施暴,竟将伶馆的一个小倌儿杀死了。”

    “哦。”云轩也有些意外:“伶馆报官了吗?”

    “千晓生许以重金,让伶馆瞒下此事。但是伶倌的家人不依不饶,吵上千府,与千府的护院发生了冲突,又伤了两人。”

    “此事惊动了地方县衙。千家又想买通官府,但是那地方县衙铁面无私,不仅将千木捉拿归案,又以收买朝廷命官、徇私枉法之罪将千晓生也收押了。”

    云轩不由笑道:“那地方县衙是何人?”

    “是新进的恩科状元,展皓。”

    云轩点点头:“千木杀人偿命,按罪论罚。只将千老爷子赎出来就是了。”

    云朗微犹豫了一下道:“这件事,想来千家已给小夫人送了消息,爹想必也知道了。”

    云轩轻叹了口气:“反正我在爹那里已是存下了不少板子,也不差再多这一顿儿了。”

    “昭儿,你觉得这件事如何?”云轩轻敲了敲身侧的桌面,让昭儿回魂。

    昭儿有些脸红,小心翼翼地问道:“为何伶倌还会有家人呢?谁会狠心将自己的孩子送去那种地方呢?”

    “被生活所迫,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当父母的自然有权任意处置子女的。”云轩觉得昭儿的关注点有点与众不同。

    “其他的,你还想到了些什么?”云轩耐着性子再问。

    云昭摇了摇头。

    云轩有些无奈,看云朗。

    云朗提点昭儿道:“千木的一己之私,连累了整个千家。千家之所以一错再错,以致局面不可控制,都是因为从纵容千木犯错开始。”

    “是。”云昭明白了。

    其实云昭想的是,什么是千木犯错,根本就是你们设计陷害好不好。

    云轩似乎听到了云昭的心声,淡淡地道:“若非千木嗜赌,怎会让人有机可乘?况且他因身患残疾,便自暴自弃,甚至暴虐成性,害人性命,就更加是自作孽,不可饶恕了。”

    “是。”云昭再应,心里不由砰砰地跳,难道大哥会读心术不成。

    “从今儿起,让昭儿多读读术数权谋的书,好好活络一下脑子。”云轩觉得昭儿好像有些笨。

    “箫家如何?”云轩又问云朗。

    箫御史昨日不知何故动了家法,将其子打了半死,并逐出家门,直接扔到了大街上,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的。

    云朗笑道:“箫若前那个蠢材,自从上次见了千锦一面后,竟起了思慕之心。这次听闻千家罹祸,便想着趁火打劫,去求娶千锦,却是被千锦命人轰了出来。”

    “箫若前又琢磨着能示之以恩,就又利用他爹的名头,去县衙找展皓要人,却被展皓拿了帖子向箫御史告了一状,箫御史气怒之下,打折了箫若前的一条腿呢。”

    云轩不由蹙眉:“箫若前真是会添乱。”

    云轩想的是,自己纳千锦为妾这件事情若是被箫御史知道了,箫御史少不得又要借故到他爹杜王爷那里去巴拉巴拉一番的。如此一来,他在他爹那里可是要罪加一等了。

    “我已将箫若前暂时收留到京城的别苑,方才又让云逸过去帮他医治断腿,待他爹气消了一些,他的腿伤也养好了,就送他回去。”云朗禀告道。

    云轩对此也不置可否。毕竟云朗和箫若前还有一些交情在,云朗此举也在情理之中。

    云昭这才知道为何三哥云逸不在府内,原来是被二哥派出去办事了。

    云昭知道三哥医术精妙,但是却总觉得古代人的医术应该高超不到哪里去,但是听二哥的口气,却似乎连断腿都能医治呢,那可真了不得了。

    云昭班上的一个同学,打球的时候摔断了腿,到了医院,又是“打钉子”,又是“拆钉子”的,折腾了两年,后来走路的时候还有点一瘸一拐的呢。

    云昭忽然觉得这有宋朝天大地大的,不知是什么样的风土面貌,人情世故,自己穿越过来之后,也不曾见到,实在该四处游历一下,开开眼界的。

    “大哥。”云昭贸贸然开口:“我能去外面看看吗?”

    “你想看什么?”

    “就是随便看看。”云昭心道,你们家的规矩,不许人随便出门的,你还来问我。

    “如今你大了,未奉命或是未听差是不可随便出府的。”云朗笑道:“你只需找个名目来做做,自然可以出府看看。”

    “什么名目?”云昭纳闷。

    “你喜欢做什么啊?经商?学医?为官断案?亦或行军布阵?”云朗笑问。

    都是好职业啊。云昭从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年龄已经可以做这许多事情了。

    “我想当兵。”做个军人是云昭一直梦想的事情。

    “当兵?”云朗不由失笑。

    “那也好。等娘的忌日过后,再向爹爹禀告吧。”云轩点了点头:“你可以先在你二哥手下历练。”

    男孩子入行伍之中锻炼,总是好事。

    “谢谢大哥、二哥。”云昭立时喜笑颜开。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云轩说到这里,面上更是带了笑意:“爹已经应了小孟之请,吩咐娘的忌日之后,就先为你和小孟暖房。”

    暖房是有宋的一项不成文的习俗。已订立婚约的狐男和狼男在正式成婚前,狼男可“入赘”狐男家中一段时日,名曰暖房。

    据说这种习俗最初源自乡下。狼男在求娶狐男前,要先去狐男家当一段时间的“上门女婿”,给狐男家里干活,当劳力。

    工钱自然是没有的,但是可以享受“提前洞房”的福利。

    暖房的时间,因各地风俗不同,也长短不等。有些地方几个月,有些地方要几年,还有个别地方,甚至要十几年。

    这当然是因为在生产力还极其低下的时候,男劳力是极其珍贵的。但是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就因为是“狐男”,好不容易成年了,就要“嫁”到别人家去干活儿,实在是不甘心,所以才想出了这样的法子。

    慢慢地,暖房的习俗也被达官贵人和士大夫所采纳。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家里也缺少劳动力,而是因为更深层次的原因了。

    比如说,若是狼男不举或是嗜虐成性,那么暖房时,就可以提早发现,那狐男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取消婚约,而不受人诟病了。

    本来杜王爷吩咐了,孟啸松和昭儿的婚事不急。因为昭儿才回到王爷府,有许多知识礼仪的还要重新教,况且孟啸松居丧刚满,而昭儿的年龄还小。

    但是孟啸松急啊,这么多年的守身如玉,他容易吗?而且现在一看到了昭儿,他立刻就百抓挠心似的,他就更难了。

    可是怎么办,怎么办呢?哎呀,天赐良机啊,昭儿竟然误伤了他那里,他脑筋一转,立刻就有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他趁着杜百年去看望他的时候,就万分诚恳地跟杜百年提起了暖房的事情,因为他那儿受伤了,他怕留下什么隐疾,日后对昭儿不“好”啊……

    杜百年一听,有理!小孟真是个好孩子啊,处处都为昭儿考虑啊……

    “暖房!三日后,必须地!”

    “孟小葱,你这个变态!”云昭听了风归关于“暖房”的含义解释之后,脸都绿了。

    他还以为这种事情离自己还十万八千里远呢,但是实在想不到会这么快,三日之后!就是自己的“洞房花烛”之时。

    “我不同意,我不愿意,我才不要和他暖房。”云昭气得直摔枕头。

    “四爷,枕头不舒服吗?用不用小的给您去换?”风归听到屋内的动静,在门外恭声请令。

    “滚!”云昭粗鲁地道。

    “是。”风归立刻就“滚”了。

    云昭无奈地躺倒在床上,把宣软的枕头捂到脸上:“让我给他做贤妻,我还不如把自己捂死得了。”

    其实昭儿倒不是反对成亲这种事情。毕竟他也是到了春暖花开的年龄。只是在现代时,他这个年纪还是被要求只能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时候,其他的一律不准多想,他又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还真得没有“早恋”过。

    而且他们学校校风严谨,男生女生分得很开,都是女生和女生一起玩,男生和男生一起玩。

    提到一起玩的男生,昭儿忽然想起杜云斐来。

    昭儿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杜云斐是班长,跟他是铁哥们。

    他们幼儿园时就认识,一起上了小学,一起上了初中,一起上了高中,经常形影不离。不知道的人,听了他们的名字,常以为他们是亲兄弟。

    只是杜云斐长得更清秀,更瘦弱一些,性格也更腼腆。

    那时云昭的妈妈还常取笑说,若是云斐是女孩子就好了,将来可以嫁给昭儿,给他当媳妇。

    两个人在学校里,也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他和杜云斐适合“搞基”,他攻他受,他直他弯的,大家嘻嘻哈哈地,也不当一回事儿。

    反正这种玩笑大家经常开的,不仅是说他俩,谁和谁走近了一些,一起玩球了,一起吃饭了,大家都会这样开玩笑,谁也没当过真。

    但是到了有宋朝,一切都变得真实了,而且躲还躲不过去。

    而且有宋朝的这种习俗,已经根深蒂固,再自然不过,堪比现代社会的发达国家呢。

    在穿越前,云昭看网上的新闻,便是连苏格兰那样保守的国家,同性婚姻都已经被承认合法了,那有宋的这种由来已久的习俗,也就更没什么了吧。

    云昭忽然想起凌墨,他和大哥不就是那种关系吗?一想到凌墨那样出尘、俊逸的男人也要在大哥身下委婉承欢……昭儿的脸立刻就红了,心里直骂自己下流。

    过了一会儿,云昭忽然把枕头拿下来,一翻身坐了起来:“暖房就暖房,只是谁直谁弯还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