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青衣身世]

唐小豪0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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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青衣身世]

    “咔吱”小屋的大门被推开了,葬青衣浑身是血地站在门口,身上还扛着一头像鹿一样的东西,那东西的颈脖处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还在往外涌。

    贾鞠侧目看了一眼葬青衣,皱眉道:“麂子的肉不好吃,腥味重,不吃肉不行吗?”

    经贾鞠这样一说,胡顺唐才想起来那像鹿一样的东西是麂,鹿科动作,比鹿稍小,在四川和重庆深山中出没,常是猎人枪下的主要目标,以前吃过,吃的是腌制过的干肉,在嘴里长嚼比较香,但腥味较重,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没有变成干肉的麂子……

    葬青衣站在门口,麂子颈脖处的鲜血都滴落到旁边靠木墙的刘振明肩头,刘振明皱眉,挪动了下身体向右侧靠去。

    “没力气。”葬青衣没有面朝贾鞠,而是目视前方,目光有些呆滞,“不吃肉。”

    不吃肉,没力气?胡顺唐看着葬青衣,说话总是颠倒顺序,而且女孩子声称自己喜欢吃肉的只是少数,大部分甚至明明喜欢吃肉,但为了“减肥”都号称是素食主义者,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女孩儿声称不吃肉没力气。

    胡顺唐打量着葬青衣,那名字肯定不是她的本名,也许是其他的特殊称呼,这种称呼怪,人也怪,乍一看是个女孩儿,越看越觉得没有女孩儿样。先前摘下头盔露出的那一头短发,也许是觉得碍事,现在又被她分成左、右、后三部分扎了起来,依然是那身皮夹克,但上面沾满了麂子的鲜血,普通女孩儿肯定早就惊声尖叫着跑开。

    “你们吃吗?其实还是很香的,野味,平日里就算能吃,也没有新鲜的。”贾鞠向周围问道,又晃了晃手中的酒瓶,“这里还藏了不少好酒,你们可以随便喝,野味当下酒菜,算不错了,平安回去,我请你们吃其他的。”

    葬青衣站立在那没动,像是等着贾鞠的“命令”一样,胡顺唐和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脑子里各自都在想着其他的事情,倒是夜叉王翻身爬起来,坐在床边,单手抵着下巴看着葬青衣道:“我吃,但不喝酒,喝酒误事。”

    “随便。”贾鞠眉头一皱,又灌了一口酒,好像不喜欢不喝酒的人一样。

    葬青衣转身扛着麂子离开了,她离开后,刘振明侧头看着门外,看到葬青衣蹲在空地内,跪在麂子跟前双手合十低声自言自语着什么,随即又举起匕首开始“忙碌”。

    贾鞠起身来走到门口,一只手搭着门框道:“车部的人就那样,只吃体型稍大的东西,猪、羊、牛,但不吃鸡鸭鱼之类的体型稍小的动物,知道为什么吗?”

    贾鞠说到这,侧目来看胡顺唐,但已是醉眼朦胧。

    胡顺唐轻轻摇头道:“不知道。”

    “因为他们认为大型动物,死一个可以喂饱很多人,但小型动物,一只鸡或许还不够一个胃口大的人吃,杀孽更重。”贾鞠嘿嘿笑道,“听起来有点假正经的意思,对吧?”

    胡顺唐看着葬青衣熟练地剥皮,清理着皮毛下的脂肪,刮去放在旁边的小桶里,又开始割脂肪下那一块块上好的活动肉,手法很娴熟,像是天天都在做这些事情一样,而且永远都带着那张冷峻的脸,没有喜和悲,周遭的任何事情好像都与她没有关系。

    “我去帮忙。”夜叉王从贾鞠身后走过去,来到葬青衣身边,也不说话征求对方的同意,蹲下来开始收拾麂子的另外一半。葬青衣挪开了一个位置,让给夜叉王,连头都没有抬。

    “看吧,除了开棺人之外,她其实对所有人都很友好,还是个孩子,你知道吗?她没有上过学,所有的东西都是我教的,就是……就是……”贾鞠说了半天都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来,干脆又灌了一口酒,“就是从小就不喜欢说话,我本来想锻炼她,原意是让她学会七国语言,结果呢一天也说不出几个字来,永远都那么冷冰冰的,其实人不应该是那样的,后来吧,我又寻思至少得让她有办法和人交流吧?这下好了,她开始练字,哇,什么字都写得那么好,钢笔、毛笔什么都好。”

    胡顺唐来到贾鞠的身边,看着院落外在收拾麂子的夜叉王和葬青衣:“你养大她的?又怎么知道她是车部最后刺客的后代?难道你也是?”

    “哈……”贾鞠这个老头子仰头一笑,看着胡顺唐道,“你看我这模样像吗?不像,我呢,说好听点就是个买卖人,说不好听点就是个当街卖酒的。我只能算她表面上的监护人。”

    胡顺唐不耐烦道:“贾老爷子,我是问你和她怎么认识的?”

    “就像个故事一样,童话故事?还是其他故事?我不知道怎么定义!”贾鞠转身回到摇椅躺下,慢慢地前后晃动着,“1993年,那年我46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都发生了什么事,年初颁布了修正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再后来姓江的当了主席……这些事对我们这些开始做买卖的人来说,好像是金库的大门开了,但却只开了一条缝,有实力的就能挤进去,没实力的就只能在那看着。”

    在那年,贾鞠并不算下海的第一批人,改革开放后他下海经商,从倒卖钢材入手,又做过废品回收生意,主要以钢铁为主,全国各地的跑。亲眼目睹国家的巨大转变,下海经商者一批又一批,还有无数人带着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钱涌向股市,放眼望去,全国好像都是机会,但彻底改变贾鞠人生的机会也来了,虽然说晚了几十年。

    在那个很多人还在奔小康,争当“万元户”的年代,贾鞠已经算是有钱人了,确切地说是个低调的有钱人,祖上是酿酒的,大概是遗传的关系,贾鞠本人也喜欢喝酒,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平时也不怎么料理家中的事务。因为忙碌生意的缘故,没有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就双亡,家中需要人料理和照顾,他只好打算雇保姆。当时家中能雇保姆的,大部分都属于高干,而且雇来的保姆都是乡下亲戚介绍的,要不就是远亲,但贾鞠没有亲戚,或者说他的孤傲已经导致他被大家族扫地出门,要雇用保姆只能去刚“流行”起来的人才市场,当时称为“职业介绍所”的地方,在那经人介绍认识了葬青衣的父母——包氏夫妇。

    包氏夫妇的名字很怪,男的叫包举,女的叫包容,听起来就像是孪生兄妹,包容是嫁给包举之后改的姓,以前叫什么,她自己都忘了,这一点说起来很可笑,也许是隐藏着什么秘密,但这对贾鞠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包容当时已经挺着一个大肚子。也许是出于前几十年自己没有做几件善事的缘故,贾鞠“收留”这对夫妇做了自己的保姆。

    包氏夫妇很勤快,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床,收拾屋子做饭,将家里的所有家具都擦得闪闪发光,无论什么时候伸手去摸都没有一点灰尘。

    “后来青衣出生了。在那之前,包举一直都在猜测包容肚子里怀的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有时候想到这个问题就会睡不着,因为我睡得也很晚,所以每晚他都陪我喝酒,我喜欢看着那个男人的眼睛,因为他眼睛里面好像包含着很多的东西,就像青衣现在的双眼一样。”贾鞠停下摇椅,看着胡顺唐,不知为何压低了声音,“青衣出生后,包举知道是个女孩儿,高兴得很,我还以为他是个重男轻女的人,结果不是,他总是抱着自己的女儿念叨着‘太好了,太好了,你终于不用像我一样受苦了’,我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一直到青衣满了3岁后……”

    那个夜晚,贾鞠正准备上床睡觉,门就被敲响了,贾鞠开门,却发现包举和包容两夫妇双双跪在门口,包容手中抱着在熟睡的青衣,给贾鞠磕头,希望贾鞠认了青衣做干女儿,照顾她到成年。

    贾鞠原本就打算收青衣做干女儿,便一口答应,谁知道包氏夫妇却说他们有要紧的事情,要连夜离开前往川北,因为路途遥远,必须将青衣留在这。贾鞠当然不肯,说孩子还小,不能离开父母,自己又不是血亲,他们能相信吗?包氏夫妇却说如今世界上能照顾青衣的只有贾鞠一人。贾鞠再次拒绝,也阻止他们的离开,包氏夫妇无奈之下,道出了实情,说迟早这些事情青衣也必须知道,晚说不如早说。

    贾鞠从摇椅上起身,摇摇晃晃走到门口,看着他们将麂子收拾得差不多,葬青衣在冲洗准备调料,而夜叉王则是将门口的柴火劈成小块,准备着在屋子内生起篝火。

    “那天晚上,我像个傻子一样听完了包举所说的故事,应该说往事吧,关于那些刺客的往事,他们在前几年间是如何在蜀地内游荡,寻找着那些隐姓埋名的开棺人的下落,又是如何一次次刺杀成功,或者一次次刺杀失败,那些开棺人很聪明,听说开棺要入族谱,这个规矩定下来的原因就是为了一次次清洗自己的身份,让追杀者无从查起。”贾鞠又灌了一口酒,脑袋靠着门框闭眼道,“那夜他们走了,可是后来每年包举都会回来几次,教青衣一些拳脚功夫,说是拳脚功夫,在我看来全是杀人的法子,还有制作各种各样巧妙的机关,不知道是遗传还是其他什么,青衣对她父亲所教的东西,上手很快,相反对我所教的东西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强制性地记在脑子里,而且对我永远都是那么冷冰冰的,可是呢在生活上却很细心地照顾我。”

    胡顺唐沉默着听到贾鞠说完了葬青衣的身世,终于开口问:“那烙阴酒的方子呢?”

    贾鞠深吸一口气,打了个酒嗝将包举讲给他关于包利辛的往事复述了一遍,说完后补充道:“包利辛后来一直在留心注意着那个叫李世坤的动向,后来川军围剿了李世坤带领土匪盘踞的天台山,那战后李世坤下落不明,土匪窝也被封起来了。包利辛便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便开始了自己的探索,我听完这个故事,也以为都结束,其实不然,就在青衣15岁那年生日,我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放着一本书,是本关于星相学的书,里面写满了注解,其中还夹杂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的就是烙阴酒的方子。”

    包裹?书?纸条?谁给的?胡顺唐脑子里面出现了一连串的疑问,却没有开口询问,等着贾鞠自己说出来,谁知道贾鞠却说一开始不知道,后来某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男人给自己讲述关于星相学的一切,说得很直白,很简单,也告诉他烙阴酒是所有酒的祖先,只要把烙阴酒给做成,富可敌国是自然,最重要的是可以名留青史。

    贾鞠对富可敌国、名留青史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感兴趣的仅仅是“梦”中出现的那个人,因为他知道那不是做梦,是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与那个人交谈。也许是中毒,也许是喝多了酒。

    “你还记得那个人的模样吗?”此时在门口收拾柴火的夜叉王起身来到门口,手中还抱着一堆刚劈好的细柴,注视着贾鞠那双醉眼朦胧的双眼,“还记得吗?”

    “嗯……”贾鞠点点头,“记得,一辈子都忘不掉!”

    “稍等。”夜叉王将所抱的细柴全部放入屋子中间那个火坑内,转身问贾鞠,“有纸和笔吗?最好是铅笔。”

    “除了铅笔我这里还真没有其他的笔。”贾鞠将酒瓶子递给胡顺唐,摇摇晃晃来到一个藤条箱前,打开从里面掏出一个小本子,还有一支铅笔递给夜叉王。夜叉王拿过两样东西,坐在床边开始在本子上面画起来,画了一阵后,举起那个本子走到贾鞠跟前来,凑到他眼前问:“是他吗?”

    胡顺唐看见本子上左侧的页面上画着一个人的素描头像,那模样和脸型看起来十分眼熟,贾鞠只是看了一眼抢过本子,指着那个素描头像就连连点头道:“对对对!就是他!就是他!你也认识?他是谁?”

    “岂止认识。”夜叉王摇摇头道,“这里除了青衣之外,所有人都认识。”

    说完,夜叉王又看了一眼胡顺唐,吐出了两个字:“白骨!”

    意料之中,果然在意料之中,胡顺唐倚门而立,盯着外面树林深处,果然把烙阴酒交给贾鞠的不是别人,就是李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