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四百三十三章 兄弟重逢

贼眉鼠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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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在这个年代是很弱小的,从大的方面说,农业社会由生产力决定社会统治权,通俗点说就是谁力气大谁说了算,数千年父系社会的沉淀,还有百家学说的文化洗脑,于是数千年下来,女人渐渐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出生后依靠父母,出嫁后依靠夫家,在这个年代,女人的一生只能依靠。

    唐朝算是一个相对开明的年代,这个所谓的“开明”,原因很多很复杂,大致跟开国后的风气有关,众所周知,君主李家有胡人血统,高祖皇帝李渊的母亲独孤氏是鲜卑人,而李世民的母亲窦氏也是鲜卑人,说来李世民有四分之三的鲜卑血统,如果说李家三代以前是血统纯正的藏獒的话,那么如今的李世民已成了一只血统乱七八糟的串串儿……

    既然不是纯正的汉人,那么说话行事以及性格自然跟汉人不大相同,李家的行事作风多少还是受了胡人很大的影响,所以李家两代君主胸襟都很博大,性格也很宽容,只要别触及到李家真正的利益,一般而言都是很随和的,这种随和的风气也渐渐影响了民间,所以大唐的妇女地位较历朝历代高一些,但是,总体而言,女人还是依附男人的。

    许明珠是典型的大唐女人的写照,出身很低,家境富足,从懂事的时候起,便被父母教育洗脑,她所受到的教育都是以《女诫》《女德》为模本,以未来的丈夫为中心,她似乎是天生的依附者,离了父母还有丈夫,离了丈夫,她的人生便灰暗了。因为没人教过她,离了丈夫她还能靠谁。

    这是许明珠的人生,其实也是如今大多数唐朝女人的人生,可悲或可悯,自在各人心。

    许明珠抱着李素哭得很伤心,以往努力维持住的矜持和仪态。此刻全然抛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一个情感完全放开了闸口尽情宣泄心中多日苦悲的小女人。

    李素也抱着她。

    看到许明珠憔悴消瘦的模样,以及城破前忽然而至的援军,李素那一刻全明白了。

    他明白这个以前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的结发妻子,在这短短的数月里为他付出了多少,遭受了多少艰辛和磨难,担了多少煎熬的心事。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夫妻互相抱住的那一刹。李素坚固的心防也松动了,他也放开了情感的闸口,只是宣泄得比许明珠内敛一些。

    “莫哭了,你哭得厉害,对夫君来说是很挫败的一件事……”李素苦笑,轻轻拍着她的背。

    “为……为何?”许明珠抽抽噎噎道。

    “因为幸福的女人是不会哭的,哭,就是苦。哭得厉害,说明这个女人嫁得不好。受尽了委屈,我对你不好吗?……好吧,以前确实对你不好,但以后我会对你好的。”李素展颜笑道。

    许明珠急忙摇头,使劲吸了下鼻子,道:“妾身没受委屈。夫君以前也对妾身很好,妾身只是,只是……想哭。”

    扳正她的肩,李素仔细端详着许明珠的模样,心中涌起无尽的愧疚。这张脸消瘦得不成样子,女人最美好的年华里,她为了他,已提前褪去了花容,只能从眉眼里依稀找出一丝当初明艳动人的痕迹,而这个女人,是他的妻。

    东阳,许明珠……李素心中反复念叨着两个名字。

    或许,上天对他最大的垂怜,便是安排他在第二次生命里,遇见两位同样情深意重的女人,这两个女人的出现,不知是自己多少辈子积德种下的善因。

    “夫君,夫君莫看了,妾身……妾身变丑了。”许明珠被李素盯得不好意思,忸怩地垂下头,随即想到这句“变丑了”不是谦虚,而是实话,许明珠眼眶顿时又蓄满了泪水,这回确实是伤心了。

    “夫君,妾身……变丑了。”许明珠再次哭了起来。

    李素大笑,再次抱住她,道:“不丑不丑,配我刚刚好,再美一点我就配不上你了。”

    许明珠刚才忘形抱住他,当时正是情绪激动时,自尚未察觉有什么不妥,现在李素主动抱住她,顿时吓了一跳,紧接着脸蛋便红了,手足无措地抬起手想推开,转念又想这是自己的夫君,似乎……不能推啊,可是,又好羞涩……

    纠结无比之时,李素已将她抱得紧紧的,许明珠羞红着脸,像只鸵鸟般埋在他怀里,想到成亲以来,这是夫君对自己最亲密的举动,顿时又红着脸在他怀里无声地轻笑起来,贝齿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然后,纤手也悄悄地环住了他的腰,那动作,怯怯的。

    明亮的眸子流转望向帐外的蓝天,许明珠的笑容越来越深。

    终于,守到云开见日了么?

    …………

    “你比以前瘦了,瘦多了,夫人,从今日起你要吃肉,多吃肉,把身子养起来,还有,多睡觉,多养息,争取早日变回当初嫁给我时那个明眸皓齿的美丽姑娘……”李素很认真地叮嘱道。

    许明珠小嘴微微一瘪,嗔道:“夫君终是嫌妾身丑了,你刚才还说妾身这模样配你正好的……”

    李素很认真地道:“没错,但夫人可以更美丽的啊,那时就是为夫我高攀你了,夫人仔细想想,那种被高攀的感觉,酸爽不?”

    许明珠摇头,黯然道:“其实……是妾身娘家高攀夫君了,妾身出身商贾,本是低贱……”

    李素打断了她的话,正色道:“别说什么出身,夫妻间不提这个,我未被陛下封爵以前,也是做买卖的,大家半斤八两,谁都别嫌谁,以后别提出身这种话了,我不喜。”

    许明珠急忙柔顺地点头:“是,妾身以后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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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最亲密的温情时刻,被帅帐外匆匆的脚步声打破。

    人未到,声先至,十足的煞风景的破锣嗓音。

    “我那兄弟醒了没?发烧好几日了都未退,你们到底是不是大夫?惹老子不痛快了,先剁了你们几个,狗屁大夫,连个发烧都治不好!”

    许明珠触电似的慌忙从李素怀里弹起来,羞红着脸站在一旁。

    李素笑了,朝帐外扬声道:“程兄,我醒了!”

    “咦?啥声?啊呀!哇哈哈哈哈……好兄弟啊,总算醒了,哥哥可想死你了!”

    话音落,程处默那魁梧的身子便从帐外冲了进来,一路洒下……杠铃般的豪迈笑声。

    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李素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模样,程处默乐得眉眼不见,使劲一拍李素的肩,啪的一下,屋漏偏逢连夜雨,大病初愈的李素顿时又半身不遂了。

    “兄弟重逢是喜事,哭啥!没出息!”程处默大大咧咧地笑,笑得很开心。

    李素忍着半边肩膀的剧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水汪汪的眼睛仰头看着程处默,萌得不要不要的。

    “你若一定要认为这是重逢后的喜悦泪水,那就算是吧……”

    啪!

    另一边肩膀终究也没逃出魔掌,这下李素两边肩膀全没知觉了。

    “什么叫‘就算’?本来就是!兄弟啊,俺老程这辈子没服过人,但对你……”

    程处默很不讲究地在李素面前一屁股坐下去,开始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

    一旁的许明珠见李素疼得直冒冷汗,终于忍不住道:“程大哥,夫君身子刚见好,您……下手轻点……”

    “对,有话好好说,小弟我怎么说也是个斯文读书人,表达喜悦只需抱头痛哭,不可动手动脚……”李素忍着痛点头附和。

    程处默一楞,急忙赔罪不已,然后又乐了:“你这读书人倒是厉害,干的事连武将都拍马难及,这么一座破城,三万人打了半个月都没打下来,兄弟啊,你太厉害了,这事若传回长安,我老爹肯定二话不说把你拉进军伍里,谁抢揍谁。”

    李素苦笑道:“别夸我了,这次已要了我大半条命,再被程伯伯拉进军伍,你们还让不让我活了?”

    程处默嘿嘿直笑:“怕是由不得你,西域联军已被击溃,捷报已遣飞马日夜兼程奔赴长安,你的事迹很快会被陛下知晓,啧啧,少年英雄,了不得!不知陛下这次该如何封赏你才能配称得上你的功劳。”

    李素摆手:“别封赏了,再封赏一回我不知还会遭多少罪,我已决定上疏辞官告老了。”

    程处默惊道:“告老?你不到二十岁好意思告老?”

    李素一楞,垂头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最后,在程处默无比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抬起头,很认真地道:“是的,好意思。”

    然后,程处默张大嘴,傻呆呆地看着李素,李素也无辜而蠢萌的看着他,二人对视,相对无言,气氛有点尴尬。

    “噗嗤!”

    一旁的许明珠却再也忍不住,失声笑了起来,接着脸蛋一红,急忙道:“妾身,妾身……给夫君熬药……”

    说完她便踉踉跄跄跑出了帅帐,帐外很快听到她压抑的闷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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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晚一更了,明天出发去上海参加起点年会,要早起,不能熬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