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江威&连泽天(1)

南宫闹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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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江威,我不是个爱舞文弄墨的人,相反的,我只是个大老爷们,在部队里和兄弟们说着荤腥的笑话,在任务中流血流汗!

    可是,我在见到他那一刻,却仿佛我的世界都充满了粉红色的气泡,如满天的桃花花瓣飞舞,整个世界中,只剩下我和他二人!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少年,在所有兵蛋子长途跋涉后都争先恐后去吃饭的档口,却唯独他向不远处的山坡走去,而后,对着远方的大山,轻轻的微笑……

    他的确很漂亮,可是,我想,我之所以会对他一见钟情,不是因为他的漂亮,而是因为他全身上下桀骜不驯中偶然透露出的落寞表情,仿佛少年在青春期中遇到的伤情,神色哀伤颓废……

    我啧了一声,我竟然会喜欢这样的孩子……

    是的,我喜欢他,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他,以前听人家说什么一见钟情我是不信的,却没想到,那么青春的词语会发生在我身上……

    是的,我喜欢男人,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身为一个军人,想到便去做,一直是我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将旁边的一个小班长叫了过来,问,“他是谁?什么来历?”

    说着,我下巴向站在山坡上的少年递了递,嘴角带着痞痞的笑。

    小班长二十多岁,见我问话,忙行了个军礼,“报告,他叫连泽天,今年20岁,来自北京a大的学生。是医务兵……”

    说着,小班长看到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凑上前来,小声说道,“老大,听说他是个二世祖,整个就是个被有钱人家惯坏的大少爷。部队里好像有人认识他。叫他连二少,这不,整个班都跟着叫他连二少。好像是因为他家里嫌他太混了吧,所以扔部队里来训练了……”

    “对了,好像还是咱军区的高官介绍进来的,要不咋能读大二就来部队了呢。不过啊,这孩子也真奇怪。明明是医务兵,每天跟着晨练就行了,他竟然还提要求要跟着新兵训练,啧啧。真不知道这娃是怎么想的……不过我看他也没多混啊,每天跟着我们班训练,挺安静的一个小伙子!”

    我笑着拍了小班长一脑袋巴掌。“你还叫人家孩子?你不也才二十一岁?整个一张娃娃脸!”

    小班长听我说他是娃娃脸不高兴了,忙立定站了个军姿。撇我一眼说,“报告,怎么说我也是个班长啊~”

    我啧了一声,抬脚照着他的屁股踹了一脚,笑骂道,“滚~在老子面前,你们都是孩子!”

    小班长夸张的大吼大叫跑了,我又啧了一声。

    这声啧不是因为小班长的夸张表情和动作,而是因为……没想到我看上的人,竟然是我家那老头前几日让我照看的亲友的孩子,啧,这世界,真够小的,我要是把他掰弯了,老头还不得跟我急?

    我又啧了一声,感觉这事太他妈扯淡,于是转身找那群兵蛋子的晦气去了。

    ……

    我叫连泽天,因为我家有钱有势,所以所有人都叫我连二少,除了那两个人!

    他们是我的发小,也是至交好友,在大家都叫我连二少的时候,他们叫我,连!

    说实话,我很喜欢他们叫我这个名字,就像我叫他们一样,南和凌。

    我以为我们三个一直都会这样,交情铁的好下去,大学毕业后,接手家族企业,然后按照家族的安排娶妻生气,劳碌一生……

    我以为,所有都是我以为,我却忘了,世界上那有那么多我以为,多的,只是变故和遗憾罢了……

    两个月前,我们学校派了一只小队去山区临时支医,南说好不去的,不过因为和他的家族对抗,又临时改了主意要去,我和南一个宿舍,说是宿舍,其实是个单独的公寓二层小楼,我住一楼,他住二楼,能有这么好的待遇,其实也多亏了南家族的原因。

    南要去支医,我一个人住多无聊,因此吵着也跟了过去。

    事情其实很顺利,顺利到我们离开的那天,好运全部用完,才知道,变故永远无法预测……

    山区暴雨导致泥石流,南为了救我,推了我一把,而江他自己却被泥石流冲走……

    那时我头脑发蒙,醒来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浑噩的状态,不知今夕何夕,直到一个孩子不顾大人阻拦冲进了刚发生过泥石流没多久的山沟里,我才恍然惊醒!

    那孩子长得很清秀白净,不像是大山里的孩子,但是那身破烂的衣服还有纯粹的黑白大眼睛却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他就是个山里的孩子,也是这个孩子,在不久后,跌跌撞撞的跑回来,膝盖手肘腿弯全是被树枝划破的小口子,他跑到救我们的村民面前,慌张的道,“我找到大哥哥了,你们快去救他!”

    那么大的泥石流,我以为南死了,说不定被埋在了哪个角落里,死不见尸,然而,他却找到了,我以为他撒谎,狠狠瞪了他一眼,然而,当半个小时后,村民将昏迷的南小心翼翼的抬上来,当我看到南的腿绑着破旧衣物的时候,我知道,那孩子没有撒谎……

    在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我是那么的嫉妒眼前这个少年……

    嫉妒到,想要这个少年,永远不要再出现在南的面前!

    当这个想法出现时,我骤然心惊,复杂的看了一眼仍旧不醒的南后,让导师联系了南的家族。

    南的家族很大,不是人多,而是不论实力或者钱财,都可谓是庞大的家族,所以很快,一架直升飞机飞来,将南带走。

    两天后,我在首都医院里看着南醒了过来,绑住南受伤那条腿的破衣物早就被我私心扔掉,我看着醒来的南道,“你感觉怎么样?”

    南仍旧是那副常年冷淡的样子,嗯了一声,而后什么也没说。

    事后,南的腿恢复的很好,但是之后的两个月内,不论我如何试探,南都没有再提及过那个孩子的事,我知道,南记得所有的事,却唯独,忘了那个孩子……

    那一刻,我心里竟然那么高兴,可是高兴的同时,也悲哀,因为我发现,我竟然喜欢上了南,喜欢上救了我的南,喜欢上了这辈子都不会有结果的人!

    不说南把我当做朋友,就说我们两个人的家族,也绝不可能让我们在一起,因为,我和他,都是独子!

    这种既高兴又悲哀的情绪折磨了我两个月,这两月内,我借着内疚的理由,多次走近南的卧室,趁着南睡的毫无防备的时候,迷恋的盯着这张刚阳的脸,甚至,我还借口着,帮他洗衣服而高兴……

    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变态,一个让人恶心的变态,再这么下去,我想我一定会疯,要不,就是对南表白,而让南讨厌我厌恶我,最终,我选择了来部队服役……

    我想着,就是因为我从小太过混蛋,所以没有好好锻炼身体,才导致了这个悲剧的产生,如果我现在开始锻炼身体,还晚不晚?

    答案,是很肯定的,可是,即便晚,我也必须来,只有距离和时间,才能让一个变态的感情慢慢变淡,而我,始终相信这一点……

    因此,来到部队的第二天,其他医务新兵全都补眠的时候,我找到了我们班长,对他说,“我要训练。”

    班长只问了我两个字,“理由?”

    我撒谎道,“以后跟着部队出任务,不拖后腿!”

    班长对我的答案很满意,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放心,这件事包在他身上,走之前,还夸我小青年蛮有上进心的。

    我其实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也没有什么上进心,只是纯碎为了折磨自己,让自己累的没有时间再想南而已……

    我站在山坡上,看着皑皑群山,思绪飘远,身后似乎有人看着我,我回头,却只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单手插兜远去,看到那人肩膀上的军衔,我微微皱了皱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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