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半路截杀

淋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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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连瑜一笑,悠悠说道:“要想去偷袭郡守府,也不是没有办法!”

    哦?这一下,众人可都来了精神,原本喧嚣的大厅霎时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在眼巴巴的看着楚连瑜。

    丁奉是个急性子,不耐烦地说道:“连瑜,有什么好主意赶紧说,少在那故弄玄虚!”

    “据我所知,驻扎在郡守府内的五百卫兵中,只有三百人是本郡的地方军,另外二百人则都是中央军。”

    林浩天不解的望着他,问道:“这又有什么关系?”

    看出林浩天的疑惑,楚连瑜又道:“中央军和地方军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相互之间也有不少的矛盾和分歧,谁看谁都不顺眼,只要能鼓动中央军与地方军大打出手,然后我们再趁乱混进郡守府内,到时候成功的几率一定大大增加。”

    林浩天听完,仔细琢磨了片刻,觉得他的计划确实可行,同时也有些疑虑的问道:“如何挑起双方的矛盾?”

    楚连瑜笑道:“这个不难!不过前提是需要一批我们的人混进郡守府内!”之后,楚连瑜将他的计划详细的说了出来。

    林浩天一边听着,一边暗暗点头,待楚连瑜把话说完,他抚掌而笑,对着众人说道:“大家觉得连瑜的计划怎么样?”

    众人也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相互望了几眼,没有人再出来反对。

    林浩天点了点头,笑道:“好!就按连瑜的计划行事,这一次,就由我带几名弟兄混进郡守府内。”

    林浩天话音刚落,彭谦立即开口反对道:“我不同意!楚兄弟的计谋虽然可行,但大当家的完全没有必要以身涉险啊!”

    此时,楚连瑜也在一旁附和着说道:“是啊!大当家的只需派几个头脑灵活点的弟兄混进去就可以了。

    林浩天摇摇头,说道:“由我和兄弟们一同前往,这样才能激发起大家的斗志,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少,当然,如果有谁自认为能力在我之上,我也可以让他前去带队!”

    这下众人都没有言语了,暗道这不是用话压人嘛!他是山中老大,就算真有人能力比他强,又有谁敢说出口?

    仅那么短短的几秒钟,趁着众人还在愣神的时候,林浩天拍板说道:“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就这么定了!丁奉,你从寨中挑选六名弟兄,届时随我一同出发。”

    丁奉面色一正,拱手应道:“是!”

    “好了,其他没什么事了,诸位先请回吧,彭谦和连瑜留下来。”

    “是!我等告退!”

    众人悉数离开后,林浩天对彭谦说道:“这几天派人密切注意郡守府中的情况,最好是买通几个府内的侍卫,我要清楚的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

    彭谦点了点头,随即补充道:“大当家的,我再去搞几副郡守府侍卫的铠甲。”

    “恩!”林浩天心里暗赞一声,有了彭谦,倒是能省下自己不少思考的时间。

    林浩天又看向楚连瑜,说道:“连瑜,你去查看一下郡守府四周的围墙,看一看有没有地方可以通往里面,如果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混进后院仓库,那就最好了!”

    “是!”

    三日后,傍晚。

    崎岖的山间小道上,缓缓走来了一行车队。

    领头的是两位身穿铠甲的金国士兵,在他们身后,还跟着十几个穿着粗衣麻布的普通百姓,一行人正护送着几辆满载粮食的车子往郡守府方向进发。

    为首的一名金军望了望身后的百姓,大声嚷嚷道:“都他妈给老子快点,天马上就要黑了,一定要在天黑之前把粮食运回去!”

    十几个百姓听完他的咆哮,一个个皆是敢怒不敢言,无奈地摇摇头,继续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前走去。

    这时,在山道两侧的草丛中,突然传来一阵嘀咕声:“他妈的,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嚣张!”

    “小声点!你是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躲在这儿?”一个面目清秀的少年用手狠拍了一下说话之人的脑袋,低声命令道:“丁奉,一会下手要快,不要留下任何活口。”

    “是!”丁奉应答一声,同时没忘在心里嘀咕一句:大当家的还真狠啊!

    又过了一会儿,见时机差不多了,林浩天大喝一声:“上!”

    霎时间,一行八人,每个人的手中都握着一柄大刀,同时从山道两侧跳了出来,拦在车队前方。

    他们的突然出现,吓得领头的那两名金兵脸色同是一变,不过仗着人多的优势,一名金军还是向前迈出几步,将手中长矛往前一指,喝道:“前面的都是什么人?”

    没有人回答,八个人如同八尊雕像,动也不动的站立在原地。

    士兵压下心头的恐惧,再次高声问道:“老子问你们话呢!”

    “要你命的人!”话音刚落,为首的那名少年大步前冲,同时手臂一弯,刀锋随即而至,生生的刺进那名金军的胸膛。

    “扑哧!”

    士兵只觉得胸前一阵冰凉,他的双目带着惊骇、恐惧和不解,慢慢失去着神韵,直到最后变成死灰色,与此同时,鲜红的血液也从刀身冒了出来。

    他的死,也仅仅是杀戮的开始,与少年同来的其余七人一拥而上,对着还没反应过来的十几个百姓下了死手。

    他们这些人,都是靠长年打家劫舍为生的土匪,钢刀在手,杀人就如同切菜一般,实战经验又岂是这些普通的百姓可比?只在顷刻之间,十多名压粮的百姓皆成了他们的刀下之鬼。

    猩红的鲜血浸红了地面,破碎的尸体在马车下横七竖八,难以想像,十多条鲜活的生命,眨眼工夫就变成了残缺不全的血肉。

    为首的那名少年,正是林浩天。按照楚连瑜的计划,他们先将这些运粮的士兵和百姓截杀,而后,再乔装改扮成他们的模样混入郡守府内。

    至于杀掉这些无辜的百姓,虽然说很残忍、很冷酷,但林浩天也十分清楚,这就是在乱世中生存的法则。

    乱世之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今天自己留下了这些人,对己方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隐患。

    这时,一人手中拿着一卷公文和两块军牌,递到了林浩天面前,说道:“大当家的,这是从那两名官兵怀中搜出来的。”

    林浩天接过公文和军牌,低头大致看了看,确认无误后,将公文小心地放入怀中揣好,自己留下一个刻着赵三二字的军牌,随手将另一块扔给了丁奉。

    随后,他又细心的吩咐道:“把他们的衣服都扒下来,尸体处理干净,别留下任何痕迹。”

    “是!”

    人多力量大,众人很快便在路边挖了一个大坑,将尸体全部扔进了坑内,填土埋好,另有人捧来新土,将地面的血迹小心地覆盖。

    很快,现场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就好像刚才那场血腥的屠杀从没有发生过似的。

    林浩天仔细查看了一番,确认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换上了金军的军服,对着周围众人说道:“兄弟们,现在我们就是郡守府的运粮队,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