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他
非常非常喜欢……
但他,喜欢我吗……
开学分到新班级那天我就注意到了他。
他很帅,最起码我这么觉得,我们班见过他的女生也这么觉得。
我之前并不是和他一个班的,他叫什么我都不知道。
但我不会向别人打听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有喜欢的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下午打扫卫生,刘箪也注意到他了。
她凑到我身边指着他的方向对我说:“你看,我们班有帅哥唉,就是那边拿拖把的那个帅吧?”
“嗯,还可以。”
我装作不在乎,看了他几眼。
然后撇过头在脑海回放他的样子。
“咦,这么冷淡,不帅吗?反正我觉得帅。
我在老师办公室里看见他学生证了,他叫孙葳哟。”
孙葳……
名字很配他……
“你说我要追他有没有可能啊?”
“你有病吧,才认识就追?也不怎么帅嘛。”
我还在想他的名字怎么写,刘箪就说要追他。
想也没想就回驳了她。
“切,开玩笑嘛。
老当真。”
可她的目光还是紧盯着他。
“得了,得了,别看了,走扫地吧。”
我拉着她走了。
我讨厌别人看他。
好朋友也不行。
心不在焉的扫着地,眼睛在找着他的踪影。
刚刚还在饮水机边上,一晃神就不见了。
我胡乱扫着,眼神在教室里乱飘。
“你让一下,我要拖地。”
我回头,是他。
我在扫过道小路好像挡住他了。
我想和他说话,随便说什么,但大脑指挥着我一言不发的走开。
我怕我和他说话,他会知道我喜欢他。
晚自习默写刘箪提了他到黑板上默。
刘箪一定是喜欢他。
我借着前排的优势看着他的背影和书写流利的单词。
晚上放学了。
他是寄宿部,我是走读部。
寄宿部排队先走。
我做在教室里,看门外排队,看他站在哪里。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