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姜眠的生活其实不算多差。
她不喝酒也不抽烟,更不喜欢去酒吧或者ktv这些地方。
她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特别烧钱的兴趣爱好。
姜眠唯一喜欢的就是存钱。
她喜欢存好多好多钱。
便利店里包吃包住,她是现在结婚了才从便利店里搬出来的。
顾槿跟顾斯都没有去看过她便利店的小房子,不过阿昏去帮她搬过东西。
按照阿昏的描述就是很简洁很干净。
姜眠有平板电脑跟投影仪。
这些都是她在搞活动时候抢到的。
她偶尔会去买好吃的放到自己的小房子里面屯着,喜欢学习,寄钱回家也不会寄太多,只寄一点点,其他的大部分就会存起来,家里人打电话给她姜眠就哭穷。
她放假就看看电影逛逛超市。
下雨天待在小房子里不出去,也没有什么社交。
她很喜欢这种生活,姜眠跟他们两兄弟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顾槿突然理解她为什么会跟许夜分手了。
姜眠不是蠢,她只是不想结婚,她喜欢过自己的生活。
“等下次我给你们买枣泥酥吃。”
女孩的眼睛亮亮的,顾斯望着她喉结微微滚动,他觉得姜眠在勾引自己。
…
而姜眠也说到做到,真给他们买了枣泥酥,不仅买了枣泥酥,还买了其他的糕点。
“阿昏,给你。”
糕点是纸皮包装的,阿昏接过,“谢谢。”
姜眠把糕点拿上楼,轻轻敲响顾槿的房间门,“大伯,你在里面吗?”
没有听见声音,姜眠以为顾槿不在里面,刚想离开就听见里面发出低促的咳嗽声。
姜眠推门,里面黑漆漆的,顾槿整个人跌倒在地上。
女孩赶紧将手中的糕点扔到一边跑过去想要给他扶起来。
可是手刚碰到男人的手臂她才想起自己的力气太小了,没有力气将他扶起来,她想去找男护工或者阿昏,刚站起身男人立刻抓住她白皙脚腕上的闪烁着光芒的金环,“你是想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吗?”
“怎么会…”
姜眠不会干那种事,“我力气不够,我喊阿昏他们过来…”
“我可以自己试着站起来的。”
姜眠以为顾槿的
![§
,[§
,[§
,[§
,[§
,[§
,[§
,[§
,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