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宣宗大中三年,四十七岁的吏部员外郎杜樊川终于可以往湖州赴任。
但是为了去湖州做官,官职卑微的他花了十四年的光阴,历任多地官员,可到京做官没多久便三次上书皇帝请求流放。
当然,他去湖州并不是嫌京官的俸禄低,也不是自知在朝中毫无作为,他去湖州的目的却是为了一女子。
那是十四年前,那年的杜樊川三十三岁,女子十一岁。
他们相识在湖州的河岸,杜樊川未停船上岸,一眼便看上了那国色天香的女子,那时女子是被她母亲牵着手而来的。
之后,杜樊川遂与女子的母亲相商后定下十年之约,并签下盟书,还付了贵重的聘礼。
在赶赴湖州的一路上,杜樊川无时无刻不再想念这位女子,就像这些年一般。
虽然他一生风流多情,常出没在酒楼舞榭,混迹在繁花丛中,但是对于这位当年的女子却是一直都记挂在心里的。
到湖州刺史府的当夜,杜樊川便连夜派人招来了那女子的母亲询问。
但从女子母亲口中得知,那位女子已经出嫁三年,并生了两个孩子。
听到此消息,杜樊川很是生气,便大声责问女子的母亲道,“以前你可已答应将女儿许配给我,可你为什么要违背当年的诺言呢?”
女子的母亲却是一点也不惧怕堂上的这位官人,很是平静地道,“我与大人原定是十年的,可十年过去了,你却没有来啊。”
女子的母亲说着,便从袖中取出了盟约,交到了杜樊川手中。
杜樊川看毕盟约,却是背对女子的母亲,闭目长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挥挥手,示意女子的母亲退下。
待女子母亲离去片刻之后,杜樊川又招来下人,吩咐道,“取些贵重的礼物交于刚才那位妇人,让她带回去吧。”
下人不解,便问,“大人,这妇人不将女儿嫁与大人,大人为何还要送她礼物呢?”
杜樊川摇头苦笑道,“十年之约已过去四年,她是三年前才嫁女的,毁约的不是她,而是我。”
然后,杜樊川手一挥,下人便退了下去。
这一夜,初到湖州的杜樊川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在五更天的时候,他坐到书桌前,写下了一首名为《叹花》的七绝诗。
诗文为:“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
如今风摆花狼籍,绿叶成阴子满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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