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可我只握住一片空气。
我和他,再不会有手牵手的那一天了。
而林枝枝呢。
这只是她和崔恕的小小开头而已,完全不足挂齿。
......
马车一路驰行,回到王府。
书房内,崔恕、林枝枝、十三,三人相对而立。
我在书房外飘了一圈,见没人偷听,就将身体穿过墙壁,回到室内。
结果刚进来就看到这一幕。
我皱皱眉,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十三是崔恕的心腹,崔恕许多事情都会与十三商议,并交由他料理。
而现如今,崔恕竟把林枝枝带到十三面前议事,说明林枝枝在他心中的地位提高了不少。
这可是我都没享受过的待遇。
是的。
以前我与崔恕相处,他从不在我面前提及政事。
按照崔恕的说法,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能让我无忧无虑的生活,不被朝堂风云所波及。
可身为他的妻子,我真心所盼的,却并不是当一朵安于后宅的小白花,而是做一枝能与他一起迎风抵浪的枝条。
所以,你看吧。
我做不到的事情,林枝枝都能做到。
我得不到的东西,林枝枝应有尽有。
然后我就听到她和十三争执的声音传来。
“王爷,伪造懿旨罪不容诛,此事请王爷三思!”
“十三公子,我一人做事一人当,现在只有这个办法行得通了!”
“不可!”
十三突然打断她,随后附在崔恕耳边小声道,“王爷,虽然林姑娘心思单纯,不会有心害人,但......万一有人利用林姑娘反制王爷......”
这话意味深长,带着些提醒。
我明白,十三这是让崔恕对林枝枝有所提防。
一旦崔恕首肯林枝枝假造懿旨,那便等于将自己的命脉交付他人之手。
然而,不知为何。
十三的声音明明很小,却还是被林枝枝听见了。
她顿时涨红了脸,整个人显得委屈又愤怒。
“我怎么可能害王爷!”
“林姑娘,我不是这个意思......”
争吵还在继续。
但。
“——你们两个,都给本王住口!”
突然,崔恕一拍桌子,瞬间惊停两人。
甚至连我也被他吓到。
“我意已决。”
沉默良久,崔恕终于开口道,“十三,你现在就去库房取金线来。
林枝枝,你既然有十成把握,今夜便留在书房宿下。”
“王爷不可!”
“多谢王爷!”
——十三和林枝枝的声音异口同声的响起,一忧一喜,形成鲜明对比。
我静静的看着崔恕。
而他,先是抬头看了看满眼光芒的林枝枝,随后才转向十三,轻轻一叹。
“十三,去吧,此事不能耽搁。”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