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骑大马,驾驾。”
李丽质奶身奶气的声音响起。
“哈哈,好,叶叔带你骑大马。”
叶尘宠溺的大笑,驮着李丽质在院子里疯跑,把小丫头逗得咯咯直笑。
“这小子还挺会哄孩子。”
房玄龄好笑的摇摇头,这货还真是多变,知识渊博,离经叛道,有心机有手段,却也有孩子气的一面,实在是个妙人。
就在这时,程咬金扯着大嗓门走进来:“贤侄,程叔来看你了。”
走进来,程咬金还特意装不认识李世民他们,只跟尉迟敬德打招呼:“大老黑,你也在啊。”
尉迟敬德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会。
“套近乎也得赔钱,衙门的五两,后院院门二两,昨天晚上天太黑,没发现后院院门也被你踢坏了。”
“这是公家的,不是我的。”
叶尘开口就是要钱。
“给,给,俺老程还能赖账不成?”
程咬金拿出七两银子来。
叶尘让小月拿去给张英找人修门。
“别人不会,但你没少做这种事。”
尉迟敬德实力吐槽。
“那是别人,这是我大侄子,自己人,你懂个屁。”
程咬金一手搂着叶尘,挑衅的对着尉迟敬德挤眼睛。
秦王看重的人,成了我的大侄子,气不气?
尉迟敬德确实被气到了,明明他先认识林晨的,都怪他这耿直的性子,学不来黑胖子的圆滑。
“有人请客,程叔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啊?”
叶尘也配合着演。
来嘛,看谁演得过谁。
“去,当然去,白食最香。”
程咬金眼睛一亮,这大侄子上道啊。
说罢,还悄悄对着李世民挤眼睛。
李世民好笑的摇摇头,小声叮嘱尉迟敬德去马车上把带的两坛御酒拿过来。
说笑间,一群人出了县衙,去北市程处默他们入股的万家酒楼。
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单,李世民他们一时间反而不会点菜了。
“我来过,我来点,我来点。”
程咬金自告奋勇,拿过菜单,恨不得都点一遍。
“叶县令好手段啊,把周至县县令玩弄于股掌之间,把人把绝路上引,叶县令很懂官场权谋啊。”
高士廉引出话题。
虽然他已经认可了叶尘的能力,但还是不死心的想考教考教。
教育方面他输了,他一把年纪竟然不如叶尘通透,面子上有点过不去,想从其他方面找回来。
说实话也不能怪他,他虽有学识,但从来没当过夫子,他哪里知道怎么教学生啊,秦王非要让他教的。
杜如晦多精啊,看出来高士廉不服,于是帮腔附和:“是啊,那杨县令要是不去京师,或许还有活路,踏进京师,他上面的人怕被连累,必然会想方设法撇清关系,绝不会保。”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