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叶不染跟着叶玲珑离开。
此时尴尬,羞愧,不甘,各种情绪在心中纠缠,让她心乱如麻。
她本以为能趁着这次机会,能让林轩当众出丑,从而让京城的学子知道,她之所以退婚,不是因为自己见异思迁,移情别恋,而是因为林轩品德不端,配不上自己。
可谁知,林轩竟以几首惊艳绝伦的诗词扭转局势,反而她成了污蔑未婚夫的小丑。
“郡主可曾后悔?”
叶玲珑冷笑问道。
面对叶玲珑直白的发问,叶不染不敢回答这个问题。
她只会为今天的鲁莽后悔,但退婚的事,她绝不后悔。
虽说现在的林轩才华绝艳,可他毕竟不是秦家世子了,以他的身份即便有周渊的提携,也配不上自己。
见叶不染沉默不语,叶玲珑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摇头轻叹离开。
周渊和张孝儒把林轩带到后院,张孝儒立刻就给他拿了只笔。
周渊亲自摊开纸。
“林轩,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今日写的诗补全。”
周渊急着说道。
张孝儒亲自研墨,满脸期待的看着林轩。
这阵仗,看来自己不把诗补全,是不打算放自己走了。
无奈,林轩只能提笔在纸上笔走龙蛇,几首诗跃然纸上。
张孝儒迫不及待的拿起那首悼亡妻词,口中念了几遍,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
周渊则是拿着其他几首诗,爱不释手的看着。
“不错,不但这诗作的好,字也好。
值得收藏。”
周渊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然后轻轻的卷了起来,打算裱起来。
“师父,师叔,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
林轩一脸无奈的问道。
要是之前林轩喊他师叔,他一定让他改口师伯,不过现在他的心思都在诗词上,也懒得和林轩一般见识。
两人又互抄了一份,这才心满意足的放林轩离开。
林轩刚走出国子监,就被叶玲珑拦住了去路。
“公主,有事?”
林轩眉头一皱。
“那当然。”
叶玲珑丝毫不见外,气若幽兰道:“你留下几首残诗,就这样走了,也太不顾忌人的感受了?”
又是要诗的,无奈,林轩只能给叶玲珑也抄写了一份。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叶玲珑默念了几句,洁白玉如的脸颊涌现一抹激动之色。
“好诗。”
林轩在给叶玲珑抄写了一份后,便急匆匆的出了城,向着杏花村走去。
对于他而言,杏花村的生意才是重中之重。
赶到杏花村,隔着院子就听到里面爽朗的笑声。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