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知道是那天,我没有阻止他离开,只是央他拔了根头发,攒在手心。
我有一个特殊技能,当我吞下一个人的头发,我能确切地知道他在哪个位置,这个技能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打算在9月2日的那天晚上,再次使用。
我没什么不安,也很坦然地接受,毕竟这是他的结局,我也……实在没什么能力救下他。
我试过的,和他提我知道的事,但,无一例外,我说不出口。
大概是有什么神吧,我呐呐地低语,背脊弓起,缩成了一个虾球。
我数着日子过的,在囤积的食物吃完的那一天,我披上了一件缺了个角、染了大片污渍因此乌漆嘛黑的披风。
我心想,反正是给他盖的,脏不脏也无所谓了。
但在看到路人避我三尺外的举止来看,我也不该这么做——有点惹眼。
算算日子,我也两三个月没有出门了,洗澡的间隔时间很久,导致身上有点发臭。
在流星街待了几年,鼻子也跟着进化,实在回忆不起什么是正常人的气味。
我有些委屈且失望地想,这怎么能怪我呢?我实在嗅不出我身上有什么味,难道他们就闻得出自己身上的味道?
我加快了脚步,披风的两侧因为被我揪在手里,很难被风吹起,因为也多了几分安全感。
当我站在那块明显有些松软的土地上,当我挖着挖着,却不争气地哭了——我哭的时候向来安静,只有眼泪成串地落下,甚至连五官都丧失了上下纠结的功能——很快,我挖到了那个像小山一样的男人。
披风对我而言很大,对他而言也只能盖住一部分的身体——不过这也够了,我很满足,甚至于喜悦,于是便像往常一样躺在他的身边,亲了亲他沾上泥土的额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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