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记得第一次看见凯茜时,我只是一个待业诗人。
除了偶尔寄些打油诗给报纸,好让它们文化版的边角被我占满以外,我似乎没有任何天赋,所以当我站在这个文学杂志编辑的面前时,心情是紧张而忐忑的。
期艾之下,我悄悄地打量这个妙龄女郎:她的头发微乱地拢在脑后,闪着莹润的金光,一如她铺满稿件的桌面,显得凌乱而有序。
而此时她正低头专注地审视着我那薄薄的几页纸,一动不动,一分一秒过去,久得都让我以为时间静止了。
静默之中只有细微的翻阅纸张的声音,终于,她开了口。
“冬天躲在长尾山雀的窝里?”
意料之中的醇和声音,“他们...为什么用长尾山雀?”
“我不知道,我...喜欢这些专有名词。”
糟糕,我竟然实话说了出来!
我懊恼地低下了头,也许这一次的尝试又要失败了,我还是好好想想怎么继续在文化版边角占一席之地吧。
然而意料之外,她竟然笑了,“好诚实的姑娘!”
说着抬起了头。
那是怎样的一个笑容?
干净阳光,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直直的笑进了你的心里,眼角深深弯着,睫毛泛着细碎的金光,连那高挺秀气的鼻梁所打下的阴影都消失不见,这是所有女孩儿都梦想成为的人——一个自信大方又生动活泼的人,而不是橱窗里的芭比,精致而了无生机。
只是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样纯粹灿烂的笑容下掩埋的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可惜当时我只被那双浅褐色的眼睛吸引住,被里面的温暖辉光震慑住,对她我混然不知。
“你觉得我会答应你吗?”
她微笑着问道,我尴尬地打了个哈哈,“也许、也许会呢?”
我犹豫地回答道。
她默不作声地歪头看着我,我鼓起勇气回看她,“我相信你会收留一个年轻诗人的梦想的。”
语气渐渐由妥协转成隐隐的坚定。
很久很久,她的目光从我的棕褐色头发,逡巡到我身上那件亚麻色针织毛衣,最后停在了我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一双匡威帆布鞋上,我知道不可能了。
她没有回复我。
鼻头一酸,我的眼泪几乎要落下来,我低着头不想让她看到我的窘态。
突然她猛地一拍桌子,霎时间稿件翻飞,白雪纷纷,我唬了一大跳,愣愣地看着她在漫天的稿件中站起来,回了我一个字“好!”
然后她大方地伸出手来“很高兴与你共事,Molly。”
任凭我像个傻子般眼角挂着泪痕颤抖地与她回握。
那天即将离去的时候我瞟了一眼她办公桌上的名字:Cathy
凯茜,凯茜,我心中默念道,我也很高兴与你共事。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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