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我神经兮兮的(当然应该只有我和褒姒会觉得我神经兮兮的,毕竟旁人只当他真是我的有血有肉的孩子),实在是受不了,所以带着“阿念”去褒国是万万不可的。而阿念年纪还小奶还不能断,因此阿念才是我真正需要带去褒国的。而若是同褒景他们一起走的话,阿念一个活人儿定是藏不住的,因此只能分开走。 虽说先前进献褒姒的时候我们来过褒国国都,但上次进献褒姒着实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因此我们便只一直住在褒景的府里,不曾外出,对外面的景象知之甚少。 这次再来此地,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来,于是到了城门口儿,我便叫马车夫放我们下来,自己徒步进了城。年轻女子怀里抱着孩子,未免有些招摇,因此我带了顶幂蓠(古代女子用的面纱,几乎能遮住全身的那种)。 褒国以农耕渔猎为主,因此褒城并不算繁华...
穿书不可怕,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但命运不同,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结局更是惨!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被折磨致死,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桃妩叹息,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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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