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安排好了向晚和向离两个各自梳洗上床,向夫人就回了自个屋。
向老爷在灯下看书,她就坐在一旁的镜匣边拆卸钗环。
一边下着首饰,一边就和向老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向老爷书看的入神,对她的话也是半搭不理,多半应个“哦”
字。
“晚儿这一趟回来,感觉人倒是变了不少似的,成熟稳重多了……”
“遭逢大难,常人都有变化,这不是常事嘛。”
“是,”
向夫人眉头却微微打皱,她想说的倒也不是这个。
惆怅地叹口气,她就扭回身子,半嗔怪地看着向老爷,“这一趟出去晚儿都和我不亲了,你说这是个什么理儿?往日那样扑在我怀里的,撒娇撒的我心都化了……”
向老爷完全没把向夫人年近四十还在他面前偶尔耍娇作痴的模样看在眼里,一心在诗集上就应了句,“儿女大了,哪还老能在你面前做小孩子模样,就算有也是逗你开心,哪能放在心上。”
“你这话说的也在理。”
向夫人怅惘地放下手中的银钗,“时辰也不早了,我们也早点梳洗梳洗歇息了吧。”
一各自洗好澡,向式夫妇上了架子床,放下窗幔。
室内一片漆黑,向夫人左翻了遍又右翻了遍,望着石青色幔帐朝外发呆。
枕着手,她就轻声问,“老爷,你说晚儿这趟回来,路上真的一路平安吗?那个贵人又是谁?怎么向她问她倒都不说出来,可奇了怪了。”
向老爷闭目养神,“晚儿一个女儿家,却因落难被一个陌生人救了,这赵县的人虽说都不知道她回来的这些始末,但知道她曾落难的人家,这不清不楚的,以后说人家时……”
向母顿时一个激灵坐起,“你是说!”
“……”
她顿时有些坐立难安起来,“不行,这一路上的事,明天我得好好问问她。”
看她这一着急就上脑的样子,向父也不禁头疼,“你着急什么,晚儿如果被别人欺辱了,回来肯定会找我们给她做主的,哪还会这样心平气和。”
“你说的也是。”
向母自己捋了捋,又想了想,最终一松口气躺回床上。
“晚儿翻过年就十五了,再过不久就及笄了。
有这意外发生,她以后的婚事,你也眼睛放亮堂了,趁早找一门称心如意的亲事才对。”
向父最后道。
“哎,我都知道了。”
一想到她的二女儿如今也是到说人的年纪了,向母眼眶不禁有些酸涩,眨了眨眼就应道。
...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沈青宛本是临江城中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指不沾阳春水。父母双亡,家中财产遭小人惦记,她惨遭暗算陷入昏迷。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被困在一口棺材里,四周一片漆黑。池也开车追捕犯人的途中不慎跌入悬崖,一朝穿越到卫朝的一户农家。身无分文家无余粮摇摇欲坠的茅草屋,还有一对瘦脱相的兄妹。家中窘境还未解决,池也却在来到异世的第一天,意外捡了个女子回去。池也卖掉家中仅有的五亩田地时,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后来人们发现她是真疯了。手撕渣男智斗极品亲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