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吹笛时的身姿。 泛着金光的黑色羽翼,在身后展开,平地卷起微风吹拂着大天狗大人白色的狩衣。 无论是在秋日午后的红枫林里,还是春夜月下的落樱之中,大天狗大人都是最风雅的存在。这是高傲的妖狐也不得不承认并且羡慕不已的事。 妖狐常常在人类的书中读到,与二三知己饮酒谈诗,欣赏自然之美是极为风雅。但作为一只妖怪,自然是无法在人类中寻得知己,而妖怪里有他这般雅兴的也稀有至极。他想,如果要有饮酒谈诗的知己,当然只能是大天狗大人这样的。 为与大天狗大人成为知己,妖狐特意化作人形学习吹笛的技艺,但终究是没敢吹给大天狗大人听。大天狗大人强大妖力所产生的大妖的威势,让妖狐不敢靠近。 妖狐只能在大天狗吹笛时,远远地听着那美妙的笛声,幻想有朝一日...
穿书不可怕,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但命运不同,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结局更是惨!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被折磨致死,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桃妩叹息,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
...
...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