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生活的细节-包括大一时的很多细节,在二十多年后。叶之素在想,如果是自己,二十年后给现在的自己写封信,中年叶之素还能回忆起25岁之后的近几年的事吗?可能不能。所以,高晓松记性很好。 叶之素得出这一结论是有原因的。上次回爷爷奶奶家,她翻出了中学时代的日记。好几本。当然有的本子里只记录了几篇日记-小女孩嘛,对于美好的事物总是想要买来,哪怕不需要,因此她有很多漂亮的笔记本。于是她就发现,如果自己曾经有什么秘密一直没有跟外人说过,那时间久了,自己也就忘记了。就像看从前的日记,也没有很久之前,高中的日记,如果自己有一件事记录的含糊不清或者没有很详细的描述甚至没有描述,那自己现在再去翻看,实际上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而如果有一个秘密自己迫于某种因素讲给别人听过,那自己印象就会很深刻。譬如...
穿书不可怕,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但命运不同,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结局更是惨!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被折磨致死,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桃妩叹息,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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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