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天来到小镇,雨廷随学校导师去游学,我在宾馆吃过早餐后单独游览这个小镇。 小镇的景致优美,远离尘嚣喧闹,独有恬淡自在,踏入这里很快便喜欢周围的环境,心里策划着等到雨霆长大了,我打算在这里以柏霆的名字开间小馆。 早上买面包和咖啡,下午在楼上工作室做我喜欢的设计,晚上在阳台寻找属于他的那颗星。 想起柏霆说过,当他退出了江湖就带我去小镇过平淡而宁静的生活,在小镇上开间小馆卖我喜欢的拉铁摩卡和面包,用咖啡渣种我喜欢的花。 小馆的楼上会有间工作室,做我喜欢的家具设计就好,做出来的成品卖不卖没关系,他负责供养我一生的吃喝玩乐。 做出来的成品必须放到小馆,让进来的客人称赞我手艺好,然后他免费送客人一杯咖啡。 ...
穿书不可怕,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但命运不同,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结局更是惨!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被折磨致死,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桃妩叹息,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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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