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点青春男生该有的活力与朝气。年老一点的长辈却最喜欢见到他,觉得他懂事有礼,对他赞叹有加。不熟的同学看不来他,觉得他冷漠傲慢,以自我为中心。但他的朋友却觉得他插科打诨贫嘴儿贫得有趣。 李云昭听着这些评价,心里有些满足感。毕竟做人要有不同的个性,如果别人对你的看法是千篇一律的,那不证明你这人活得太不丰满太憋屈了么。正如那句“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做人和优秀的文学作品其实有时是一个道理。 但是有一点谁也没看出来,李云昭基本也没跟人说过。这个秘密像是沉睡在心底某处的野兽,长着有涎水在闪闪发光的獠牙。李云昭一直知道它在那里,但他没办法将它彻底消灭。它是杀不死的,它睡在他的人性里,人性中的东西是泯灭不了的。他只有让它睡的久一点,死一点,以免那天突然爆发出惊...
穿书不可怕,穿着炮灰对照组才可怕!桃妩和原书女主同为丫鬟,但命运不同,她胸大无脑衬托出女主聪慧果敢。结局更是惨!沦为货物转手与达官贵人之间,被折磨致死,最后得来的是众人轻蔑嫌恶的眼神。桃妩叹息,不能可惜了这好身材,要赶紧找个不看重内在的大腿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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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一代神医林楚钦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家徒四壁的赤脚小郎中身上,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嫂嫂和他相依为命,开局还因为发现乡绅的秘密被人打死抛尸野外了。面对地狱级的开局难度林楚钦却丝毫不慌,靠着一手医术开始逆袭。在这大部分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古代,林楚钦小日子过的要多逍遥有多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