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爆裂。 闫乐宝是一个饭馆儿的小伙计,小时候因为战乱被双亲抛弃,随后被一个女人捡到。 女人带着他流浪到皇城根脚下,等到战争结束后,便在这安家落业,开了家饭馆,这就是之后闫乐宝长大玩大的进宝饭馆。女人做了饭馆掌柜的,待大了些,乐宝也跟着来来往往的客人一起叫她老板娘。 老板娘只身一人带大了闫乐宝,一介女流撑起了饭馆,周旋在各式各样的江湖人士之间,两人就这样相依为命过了17年。 进宝饭馆 “老板娘,葱油田鸡怎么还没好!” “来了来了!” 女人赔笑着将喷香的菜肴放在桌上,这才轻舒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细汗。 饭馆正值旺季,忙的人手不够,连她老板娘都要亲自去招呼客人了,闫乐宝却不见踪影。 ...
神都作者佛兰肯斯坦。久违的更新,不知道看神都的读者年龄都有多大,每次看都有点不同的感悟贪狼和燃墟的对话,像哲学家思辨一样,坦诚说以我的经历赋予我的认知,燃墟是对的,风暴中需要的是大独裁者,如果新人类有历史,燃墟是个王,更是个英雄,不过英雄注定悲情这一系列牛B到爆的主角,因为和果子里凯因的对比,贪狼给我的感觉真的是上帝的宠儿,没有天赋糊里糊涂的解开了某个神戒的封印,结交了人造人1号,又泡上了比尔盖茨的妹妹最关键是贪狼一直以来都是屌丝的性格,浮躁犹豫矛盾...
论在米花市变成小孩子需要分几步?第一步,穿过去。第二步,被GIN追杀。第三步,先回档个53次意思一下。三步都做完的南希羽看着自己的小手小脚,表示这柯学世界也太不科学了吧?得亏她有先见之明,提前给自己留了条后路。不说了,有困难找警察,她去找卧底先生给小号上个户口先。要说变小后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南希羽感觉也没啥太大区别。就是不用老被Gin抓去出任务后,她有更多的时间带直播间的观众们去遛大街。不过,她之前在酒厂的时候怎么不知道,这米花市的案子数量多得有点离谱吧!?小羽毛,我们今天去哪里吃瓜呀~开播时间到,波本不在家,牵上小哈罗,溜街破案去~某位卧底先生最近在家门口捡到了一个浑身湿漉漉,额头烧得滚烫,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女孩。不,应该说他捡到了一个祖宗。看着坐在人行道中央梨花带雨的控诉他‘抛妻弃女’的南希羽,他眨眨震惊的豆豆眼。果然是个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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